近期,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2017年度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做好2017年度風電并網和消納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信息發布后,新疆能源監管辦以理順投資為著力點,圍繞現有問題開展監管,持續優化新疆清潔能源消納能力。
設立風電開發紅色預警區域,對新疆風電企業屬長期利好信號
新疆被列入風電開發建設紅色預警區域,這就意味著今年新疆按照《通知》精神將暫緩核準新的風電項目,對于準東、吐魯番百里風區在內的風電項目暫緩建設。
近年來,新疆風電行業快速發展,裝機并網容量持續快速增長,風電裝機從2014年803萬千瓦、2015年1691萬千瓦到2016年1775萬千瓦;發電量由2014年125.5億千瓦時、2015年147.8億千瓦時到2016年219.98億千瓦時;棄風比由2014年14.9%、2015年32.5%到2016年38.4%。由此可見,電網接納能力接近飽和、占比達到極限,新疆區域內電力內需增速減緩,風電開發規模和增長速度已遠超區域和外送的消納能力,嚴重影響新能源風電電力電量的消納。
新疆能源監管辦認為,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預警結果對減少盲目投資、規范市場、避免浪費將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短時的宏觀調控正是為了長遠的健康發展,對新疆所有發電企業來說都屬長期利好信號,相信在不遠的將來包括風電企業在內的電力企業都將受益于調控帶來的紅利。
新疆風電棄風率降低至20%以下,可恢復核準建設新的項目
為引導風電企業理性投資,促進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2016年7月,國家能源局研究建立了風電投資監測預警機制,以《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監測預警機制促進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能新能[2016]196號)文件向全社會發布,規定:風電投資監測預警結果每年定期發布。
根據國家能源局印發的 《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精神,明確“嚴格控制棄風限電嚴重地區新增并網項目”“對棄風率超過20%的省份暫停安排新建風電規模”。
針對多久能恢復核準建設新的風電項目問題,目前具體時間尚無定論。新疆能源監管辦將積極采取措施,緊緊圍繞新能源消納開展工作,一是通過認真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保障風電企業平均利用小時數不低于新疆區域設定的最低保障性收購小時數;二是通過市場化交易手段擴大新能源消納,今年計劃安排新能源替代自備電廠發電100億千瓦時、參與大用戶直接交易15億千 瓦時、電力援疆電量100億千瓦時。只有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新能源消納比重,將新疆風電棄風率降低到20%以下,新疆才能被國家能源局確定為風電開發建設綠色區域,才能恢復核準建設新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