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環境背景
1.1 我國風能和太陽能產業實際應用規模極小
1.1.1 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是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基礎。改革開放30 年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致使常規能源儲備已嚴重不足,需大力發展和應用替代新能源;我國也面臨著巨大的節能減排國際壓力,承諾到2020 年單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15% 左右,即每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要提升1%。
1.1.2 解決國內能源瓶頸、實現節能減排國際承諾,須大力開發與利用新能源。《中央制定“十二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1.1.3 我國的風能和太陽能產業實際應用規模極小。國家政策導向尚以強調其產業的相關部件制造為主;以發展大型風電、大型光伏電站為主,建設占地面積廣、用地需求大,遠離用電負荷集中區,發電區工業基礎薄弱、電網支撐體系較差,所發電力無法就地消納;遠距離輸送又面臨并網技術、長途損耗困難;國家特許審批制度的存在,導致行業競爭度小、行業發展欠活力。項目被極少數國有大型發電集團所壟斷。
1.2 政策環境背景- 大型風能、太陽能利用困境
大型風能、太陽能利用困境:風能產能過剩、太陽能盲目擴張。
風能產能過剩。2011 年8 月25 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規范風電規模和速度,上收審批權。明確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風電場工程項目,要按照報國家能源局備案后的風電場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開發計劃進行。在此之前,中國風電年新增風電裝機占全球新增裝機的比例從2006 年的不足10%,上升到2010 年49%,2010 年底累計風電并網運行裝機達到3100 萬千瓦。
根據以往政策,地方政府對于裝機規模在5萬千瓦以下的風電項目具有審批權。在地方政府積極開發當地風能資源的帶動下,近些年風電市場出現了“4.95 萬千瓦”現象,也就是電站項目規模均為4.95 萬千瓦,低于5 萬千瓦。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內風能資源的開發,以及風電裝機市場的增長,但由于缺乏統一的規劃,快速發展的風電市場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例如并網困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