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就是我們要建立一個相關規劃的落實機制。規劃的落地比編制規劃本身更加重要,所以我們這一次也有一些思路的調整,一方面在規劃目標方面,對于風電利于比較好不存在棄風限電,鼓勵各省建立更高的發展目標,對于棄風限電嚴重的省份希望“十三五”時期以解決存量風電項目消納為主,在棄風限電有效解決之前,適當把握節奏不要急于擴大風電建設規模,通過深化體制改革盡快解決風電的消納問題。今年年初我們根據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將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目標做了分解,前不久我們統計發布2015年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情況,輿論都比較關注,從數據上看有的省與目標差距比較大,特別中東部南方省份能源消費比較大,實現能源轉型必須依靠新能源,畢竟消納空間大發展也大,不管對本地也好,全國都有好處。另一步針對風電產業發展陸續建立完善的指標體系,不能不再對具體項目進行管理,整體的開發建設和運行情況必須掌握的,2013年到現在基本建立全產業鏈指標建設體系,并在此基礎上建立風電預警機制,將風電運行情況和滾動落實跟預警機制掛起勾來,以保障整個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最后是海上風電發展,海上風電因為現實原因在整個十二五時期發展比預期要慢,通過技術實踐積累一些經驗,摸清資源情況,初步建立行業標準,為下一步規模化發展建立比較好的基礎。海上風電進一步為海上風電創造良好的市場條件,
必須說明的一點就是我們絕不催促海上風電產業,希望整個行業積極穩妥發展,提出到2020年確保并網500萬千瓦,海上風電不光是建設成本比較高,一旦出了問題維護的成本還是比較可怕的,特別一旦出現批量事故企業將付出巨大的代價,國外一些國家和裝備制造企業在海上風電也有慘痛的教訓,這個規劃目標是實際的數字,“十三五”海上風電還是保持穩定積極穩妥推進,這里頭需要說明一點積極要完善海上風電發展措施,確保海上支持力度不降低,同時積極為企業開展建設提供便利條件,特別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不再編制建設方案了,凡是完成規劃,在規劃海域項目只要愿意干我們都支持,存在矛盾我們能夠協調都會積極協調,另外一方面就是我們仍然不會急于求成,一些需要做的基礎工作一定要做扎實,包括整機制造,該做的一定要做深做透,不斷總結經驗基礎上逐步推動全產業鏈進步和成本下降,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健康穩健的海上風電產業,絕不是跨越式發展留下諸多隱患的海上風電企業。風能大會這已經是第九個年頭,我們取得顯著成績也面來很多問題,未來是能源轉型關鍵時期,風電產業能不能在能源生產和消費體系中間站穩腳跟,有賴于在座各位不懈努力,從目前一些國家的實踐還有中央關于能源發展和決策部署上來說我對這一天到來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