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COP15)需要解決的最棘手問題之一,是如何使發展中國家在不產生高碳排放量的同時,保持其經濟增長。我們認為解決辦法的重點是發展可再生能源,鼓勵從擁有可再生能源經驗的國家和地區獲得可再生能源技術轉讓。蘇格蘭地區在這一日益重要領域擁有不斷加強的領先優勢。
蘇格蘭擁有歐洲潮汐能和風能潛力的1/4,其在風能與海洋能領域的地位就像石油領域的沙特阿拉伯一樣。現在,蘇格蘭正在引領一場海上風能革命,這對幫助中國實現自身的目標同樣具有重大意義。
借助于知識轉讓,中國能更好地樹立“綠色發展”的典范角色。這就要求在可再生能源領域進行巨大的投資,以便大規模地向工廠和城市提供可靠、低成本的綠色能源。中國已經表明了對投資于可再生能源的堅定承諾,而且今年的大規模經濟刺激計劃進一步加強了這一承諾。
到目前為止,這項工作的重點主要是發展水力發電、太陽能及陸上風能。但是,由于中國擁有9000英里的漫長海岸線,所以發展海上風能的潛力也非常可觀。雖然全球海上風能行業仍然處于早期發展階段,但我們相信海上風能能夠而且應當成為中國可再生能源領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國國家氣象局初步估計中國的潛在海上風能裝機容量為7.5億千瓦。根據輪轂高度的不同,這一潛力可能還會更大。
海上風能對于從廣東到山東的東部沿海地區人口密集省份尤其具有意義。這些省份擁有大量海上風能資源,其中廣東和福建最為優越。同時,這些省份的城市也是中國制造業企業集中之地。通過在電力需求量最大的沿海地區附近發展海上風電場,中國避免了建設一系列遠距離輸電線路從中國西北陸上風電設施輸送電力的麻煩。
海上風能的初始投資成本較高,毫無疑問這是阻礙中國發展海上風能的因素之一。但是,海上風能的最小運營成本、更長使用壽命的渦輪機、更高更穩定的發電量等長期優勢,完全可以彌補其短期劣勢。
中國政府在推動海上風能發展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要克服海上風能投資成本較高的問題,政府需要制定適當的激勵計劃。中國政府認識到了這一點,因此采取了相應措施來推動海上風能的商業化。去年,中國在上海附近的東海上成功建成了第一個海上風電場,預計將于今年5月投入運行。另外,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和山東的海域上還有許多其他項目提案。
但是,中國在海上風能專業技術方面存在很大差距。雖然該市場的增長速度一直令人印象深刻,但中國公司在先進的海上制造與工程領域仍然處于趕超階段。為全面實現中國的海上風能潛力,從具有海上風能經驗的發達國家獲得技術轉讓是很重要的。
作為海上風能領域的全球領導者,蘇格蘭可以成為幫助中國發展海上風能的合作伙伴。諸如峰能公司(SgurrEnergy)等蘇格蘭公司已經積極向中國公司提供咨詢服務。實際上,峰能公司已被中國-歐盟能源環境項目指定為協助中國充分開發其海上風能資源潛力的咨詢公司。同時,峰能公司還將與中國氣象局(CAM)開展合作,以評估沿福建到山東10000公里漫長海岸線建設海上風電場的經濟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