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組織開展綠電直連試點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確,綠電直連項目以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水平為目標,按照安全優先、綠色友好、權責對等、源荷匹配原則建設運行,公平合理承擔安全責任、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
項目類型
按照負荷是否接入公共電網分為并網型和離網型兩類。
并網型項目作為整體接入公共電網,與公共電網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與責任界面,電源應接入用戶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戶側。
離網型項目的電源、用戶和線路均與公共電網無電氣連接,作為獨立系統開展運營。
負荷要求
一是新增負荷可配套建設新能源項目。
二是已有燃煤燃氣自備電廠足額清繳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存量負荷可開展綠電直連,通過壓減自備電廠出力,實現清潔能源替代。
三是有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探索開展存量負荷綠電直連。
電源要求
電源原則上為在建、新建項目,支持尚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建設或因新能源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并網的新能源項目,在履行相應變更手續后開展綠電直連。直連電源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等政策執行。
建設模式
綠電直連項目原則上由負荷作為主責單位。項目電源可由負荷投資,也可由發電企業或雙方成立的合資公司投資,直連專線原則上應由負荷、電源主體投資。項目電源和負荷不是同一投資主體的,應簽訂多年期購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支持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含電網企業)投資綠電直連項目。
源荷匹配
并網型項目應按照“以荷定源”原則科學確定新能源電源類型、裝機規模和儲能規模,自發自用為主,余電上網為輔。項目電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應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的比例應不低于30%,并不斷提高自發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網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應不高于20%。
消納距離
直連線路長度暫不做限制,負荷、電源原則上在同一市級行政區域范圍內。直連線路應盡量減少線路交叉跨越,確需跨越的應做好安全措施。
此外,試點項目原則上應于202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產。新增負荷配建的新能源項目,應與新增負荷同步建成投產。
全文如下:




附件2
綠電直連試點項目申報書編制參考大綱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概況
說明項目位置、項目類型(并網型或離網型)、建設內容等。明確投資主體構成、投建模式(自投、合資、合同能源管理等)、各方權利責任等。
(二)建設必要性
結合企業綠色用能需求、周邊電網接入條件、消納空間等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三)建設時序
明確項目的建成投運時間,包含負荷、電源、儲能和線路的建設進度計劃。
二、建設條件
(一)負荷建設條件
負荷形成基礎及有關投資協議情況。
(二)電源建設條件
新能源資源稟賦、選址等情況。
(三)儲能建設條件
儲能電站選址、技術路線和安全措施等情況。
三、總體方案
(一)總體方案
根據用電需求、負荷特性、新能源出力特性等明確項目負荷、電源、直連線路、儲能的整體方案。
(二)源荷匹配分析
分析電源與負荷的匹配性,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應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的比例應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網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不超過20%。測算新能源利用率、最大的負荷峰谷差率等指標。
四、建設方案
(一)負荷建設方案
負荷類型(存量或增量)、所屬行業、規模等。
(二)電源建設方案
電源類型、是否已納入我省開發建設方案、設計與布置方案等。
(三)直連線路建設方案
明確直連線路的建設主體(負荷或電源企業),說明線路路徑、電壓等級、長度和導線選型等。盡量減少交叉跨越,確需跨越的提出安全措施。
(四)儲能建設方案
儲能建設規模、設計與布置方案等。
(五)接入系統方案
并網型項目的接入方案、二次系統配置等。
五、系統安全評估
系統風險、用電安全、電能質量等方面的評估分析,提出具體技術措施。
六、投資估算與效益分析
(一)投資估算
進行項目整體投資估算,包含負荷、電源、直連線路、儲能等各部分的投資構成,測算財務內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指標。
(二)效益分析
分析綠電直連項目在降低企業用能成本、減少碳排放、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效益。
七、支持性文件
1.項目投資主體工商營業執照、信用證明等。
2.負荷建設的核準(備案)文件或負荷企業與地方政府簽署的框架協議。
3.若綠電直連項目的電源為新建項目,提供縣級自然資源、林業、環保、壓礦、文物、軍事等部門支持意見。若電源為在建項目,提供電源企業與負荷企業的合作協議。
4.項目電源和負荷不是同一投資主體的,提供購售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以及電力設施建設、產權劃分、運行維護等事項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