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
2012年3月,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從希臘公司手中收購了美國俄勒岡州的4個風電場項目。7月,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頒布臨時禁令,要求羅爾斯公司停止風電場內所有建設。9月,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中止該風電項目。10月,羅爾斯公司將奧巴馬總統和CFIUS告上法庭。2013年10月,美國華盛頓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駁回了羅爾斯公司對美國總統奧巴馬的起訴。隨后羅爾斯公司遞交了上訴通知。2014年7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裁定,奧巴馬下達的總統令未經適當程序剝奪該項目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2015年11月4日,雙方達成全面和解。
一家中國制造企業到美國投資遭遇不公正對待。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正義,該企業將這個地球上最強大國家的最有權力的人告上法庭,并取得了最終勝利,開創美國司法史先河。這個聽起來讓人熱血沸騰的故事不是劇情,而是真實案例。日前,中國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案宣告和解。這意味著,羅爾斯公司2012年在美國俄勒岡州收購的風電項目并沒有威脅美國國家安全。這一近22年美國總統親自叫停的首例外資收購案,以中國公司維權成功宣告結束。三一集團董事、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向文波日前在北京接受《環球時報》記者專訪說:“這一場走下來,給我的最大感受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必須要除掉不可承受的惡名
環球時報:這個案件之所以最后能取勝,有哪些關鍵點?您認為美國政府為什么沒有選擇繼續上訴?
向文波:我們之所以能打贏這場官司,最重要的原因是,這是一個冤案,我們的正當權利受到了侵害。另外,我們的律師團隊非常強大,包括美國前檢察院檢察長、美國前司法部副部長等,他們對美國司法體系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從程序上來說,有幾個關鍵點,第一,這個官司能不能打。這個案情在美國司法史上是第一次,如果法院認為自己沒有權利受理,這個官司就沒得打。后來法院說可以受理,這就過了第一關。第二,能不能打贏。雖然這個案件一審時地方法院駁回了我們的起訴,但我們上訴后,二審在全國法庭上獲得了勝利。法院裁定奧巴馬下達的總統令未經適當程序剝奪該項目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這意味著從法院下達這一命令的那刻起,奧巴馬就該風電項目下達的命令在法律上已失效。第三,從法律上來講,二審之后這個案子并沒有結束,美國政府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訴,但他們沒有上訴,雙方選擇和解。根據和解協議條款,羅爾斯可以將此案涉及的風電項目轉讓第三方。還明確指出,CFIUS已認定羅爾斯公司在美進行的其它風電項目收購交易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
和解對于中美雙方都有利,這是一個完美的結局。站在美國政府的角度考慮,他們選擇和解是非常明智的。首先奧巴馬總統禁止羅爾斯公司轉讓風電項目,確實剝奪了三一的財產權。第二,在簽署總統令的過程中,他沒有給三一提供做出這個決定的任何信息,沒有和我們進行有效、有質量、有誠意的溝通。他也沒有給予三一陳述事實的機會。以美國現行的司法體系和制度來講,這些都是不合法的。對于三一來說,和解意味著能除掉我們“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惡名,能消除我們在美國投資的障礙,還為所有在美投資的外國企業贏得程序正義的權利,就是由過去美國政府簡單粗暴地對外國投資者說“NO”,變成了要解釋為什么說“NO”。此事還會對CFIUS在審查類似案件以及美國總統簽署總統令的時候,產生很大的制約。其實,這個判決對美國是個好事。草率的、不嚴謹的、以國家安全為由做出的否決會影響到外國企業到美國投資的信心,讓美國失去很多商業機會,也讓美國人失去了很多就業機會。所以,判決本身對美國的國際形象是非常有利的。一個外國企業在美國起訴美國總統,居然獲勝,對于外國人了解美國也是有幫助的。所以我認為,這個案件是一個雙贏的結局。
環球時報:之前也有中國企業在美國投資遭遇不公正對待,但很多企業沒有選擇打官司,三一這次為什么如此堅決地把美國政府和美國總統告上法庭?
向文波:我們有幾個方面的考慮。一是美國政府和美國總統對于我們的這個“判決”是站不住腳的,我們無法接受。不管從任何角度,羅爾斯公司在美國俄勒岡州的風電投資,都不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第二,美國政府和美國總統對于這件事的處理方式過于粗暴,傷害了中國企業和中國人的尊嚴。比如,他們禁止中國人進入現場去處理物資的轉移,必須是在美國有出生證明的美國公民才能去處理,這個條件跟競選美國總統幾乎一樣,但處理這種一般性事務是不需要這些規定的。這些規定帶有明顯的隨意性,很情緒化,缺乏合理的基礎。再比如,禁止羅爾斯公司進行轉讓,這也是粗暴的,這個項目是我們從別人手里買過來的,并且已經履行了所有的審批程序,包括軍方的認可。他們不但不讓我們搞,還不讓我們轉讓。這些都是讓我們無法接受的條款和限制。第三,如果背上危害美國國家安全這個惡名,會對三一在美國乃至全球的品牌形象和業務產生負面影響。別人會對公司的行為產生顧慮和懷疑。我們必須要拿掉這個不可承受的惡名。第四,我們不能意氣用事,是基于對美國司法制度的理解才決定打這場官司的。美國是一個法律相對健全的國家,總統和政府的權力受到強有力的制衡。美國法律規定,私人財產權是神圣不可剝奪的,三一是民營企業,我們在美國收購的資產都是私人資產。基于對美國司法體系的了解,我們認為這個官司不但可以打,而且可能會打贏,這樣我們才做出這個決定。而且這次案件對我們的經營沒有任何影響,這是法律的事情,應該交給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去做,當然會花一定的費用,但這些費用對我們來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絲毫不會給我們帶來任何困擾或者負擔。
正義是全世界的共同價值觀
環球時報:這個案件歷時3年多,經歷了很多曲折,終于獲勝。您最大的體會和感悟是什么?這個案件給中國企業走出去帶來了哪些啟發?
向文波:這一場走下來,給我的感受就是中國人常說的一句話:公道自在人心。只要你不做虧心事,就不怕鬼敲門,就可以大膽維護自己的權益。有什么可怕的?我們面對的是這個地球上最強大國家的最有權力的機構和最有權力的人,我們一樣是可以挑戰的。
這個案件對于中國企業的啟發也很多。首先,中國企業國際化一定要用國際化的思維來看問題,要用國際化的方法來處理問題,要本土化。所謂本土化,不僅是產品、人員、經營模式的本土化,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同樣要本土化。在美國發生的問題就要以美國人的方式去處理。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司法是獨立的。我不去判斷這種制度的好與壞,但我們可以利用這種制度去維護我們的權益,必須在這個政府治理結構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在美國的投資行為和處理美國問題的方式。但應該注意,不能用美國的框框套別的國家,在美國可以打官司,并不意味著在其他國家也同樣可以。有的國家可能不用打,打官司未必是最有效的方式。
其次,不要相信那些約定俗成的、似是而非的概念或者定論。比如CFIUS這個機構,長期以來大家認為它是不可挑戰的。我們這個案子剛開始時,有很多所謂的專家都不看好,認為我們是魯莽、愚蠢的,是無法打贏的,不過就是想炒作一下。但事實證明不是這樣。所以不要相信那些一知半解的人的判斷。應該拋掉這些恐懼和顧慮,打破這些框框,去大膽維護自身的權益。因為全世界盡管社會制度不同,文化傳統不同,甚至治理結構和社會發展程度不一樣,但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一些基本的價值觀都是共同的,比如正義、良知這些優良的品質不管在哪個民族哪個國家都是存在的。即使不一定在法律上贏,但在道義上你也會贏。
40%銷售來自海外
環球時報:這次案件結束后,三一在美國的發展戰略會有什么調整?三一整體的國際化布局是怎樣的?
向文波:美國是全球最大的市場之一,我們對它一直非常重視。我們還會繼續按照既有的戰略加大風電在美國的投資。在三一的整體銷售中,來自海外市場的份額大概占40%左右,未來完全有可能超過國內市場。盡管這幾年國內業務是下滑的,但我們海外業務是增長的,今年海外業務增長了25%。實際上,我們國際業務里70%的收益來自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一帶一路”主要是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為基礎的,首先受益的應該是我們這個行業。我們已經基本完成了“一帶一路”上的產業布局,在土耳其、俄羅斯、比利時、法國、德國等都有工廠,在印度也有了自己的產業園。現在正在規劃在非洲的埃塞俄比亞建立我們的產業。
環球時報:有人認為,在行業內,高端制造還是美國卡特彼勒做得最好。三一在全球處于什么位置?未來的目標是超越卡特彼勒,成為全球第一嗎?
向文波:我覺得這個觀念正在慢慢改變,因為卡特彼勒是個百年企業,它的品牌形象深入人心。三一作為一個新品牌,大家對它的認知還有一個過程。從規模上講,卡特彼勒是全球第一,三一是中國最大,世界第五。未來我們要不斷提升國際化水平,不斷提升我們在行業中的地位和規模,希望變成第四、第三……如果說要成為規模第一,還需要時間。不過,這本身應不應該變成一個目標還很難說。我們是要把規模做到世界第一,還是把品質、盈利能力做到世界第一,這本身就可以有不同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