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8日22時30分,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一案,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結束了第一次的庭審。
今年7月至9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先后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電站,并要求他們在兩星期之內從這些地方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90天之內從風力發電項目中撤出全部投資。
今年9月12日,羅爾斯公司將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告上法院,10月1號又將美國總統奧巴馬加入訴訟對象。
北京時間昨天(28日)22時30分,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在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兩個小時。新聞縱橫值班編輯陳俊杰在今天凌晨2時獨家電話采訪到了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廷康。
夏廷康介紹,這次庭審屬于程序審查,沒有進入實體的審理。庭審的焦點是,法院是否對這起案件有管轄權。
夏廷康:今天庭審的主要內容是主審法官,杰克遜法官就美國總統奧巴馬對三一在美關聯公司項目風電項目所做出的決定是否有司法審查權做出聽證。就是說,在美國,司法管轄權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關于個人或者是相關的法人法庭是否具有司法管轄權,第二部分是對于涉案的事項是否具有實質上的司法管轄權。當三一在美國的關聯公司十月一日對奧巴馬和作為政府的代表呢提出了相關訴訟以后,法院已經接受審理,已經承認了法院對奧巴馬總統和美國政府以及相關的機構所謂的 有法人的司法管轄權。今天要決定的是對本案涉及的內容是否有實質上的司法管轄權。
法庭上,雙方圍繞這個焦點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