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權力格局并未改變
在此次機構改革中,關于電監會撤并的原因,中編辦表示:“電力是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監管獨立于能源局之外,造成電監會與能源局在電力改革、投資準入、項目審批和價格等方面職責交叉,不利于整個能源統籌謀劃和推動電力行業發展。”
而其實,目前的國家能源局也并不具有定價、項目審批等實際職能。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局的主要職責是,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
對比重組前后,能源局只是增加了能源監督管理權力,其他規劃、建議、政策均不是核心權力。對于投資、價格等職權仍然是可望不可求,能源權力格局并未改變。
油氣煤炭或將設監管部門
此前除了設立電監會對電力市場監管外,油氣、煤炭等廣泛的能源領域并無監管機構,例如油氣領域的市場秩序、成本監管、壟斷設施等一直處于空白。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不排除今后可能會在新的能源局下設立能源監管委員會,進一步擴大監管范圍,并入能源局后,監管機構的執行力可能會更大一些。
據新華社報道,復旦大學能源經濟戰略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吳力波說,新能源發展屬于能源局的管理范疇,但電監會又是新能源的職能部門,幾乎所有新能源最后都要進入發電領域。兩個部門合并給新能源發展帶來重要的契機,以往新能源發電因電網配套缺乏而造成的“窩電”等現象或可得到更有效的解決。
煤電之爭也是同樣的道理。國家電監會專家組成員言茂松表示,我國煤電之間的價格矛盾由來已久,亟須理順。中國煤炭運銷協會一位專家也表示,電監會并入能源局后,有助于理順從動力煤價到上網電價、再到輸配電價之間的價格關系,助推我國電力改革提速。
●能源局執行力是否將加強?
目前國家能源局擁有擬訂并實施能源規劃、戰略、提出能源改革等職能,且依附于權力機構發改委,可能會使得監管機構在執行力上更強。
●能否推動電力體制改革?
在電監會并入國家能源局后,能源權力格局并未改變,而一個熱衷于改革的部委被降級,日后恐怕也不會再有哪個部門更有熱情推動電力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