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十一五”時期的高速增長,風電產業在去年的艱難運營讓業內人士開始冷靜反思未來如何實現風電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許多業內專家呼吁,“十二五”風電急需回歸理性。
在具體發展思路方面,一些專家建議引導我國風電產業從“集中式發展”向“集中與分散發展并重”的模式轉變。在集中式大規模風電基地建設的同時,因地制宜開發中小型風電場,支持風電機組在配電網分散接入,實現電力就地消納;同時積極開展海上風電開發的技術研發,拓展海上風電項目發展,形成陸地與海上并舉的風電發展版圖。
業內專家強調,在創新風電發展模式的過程中,要同時加強風機設備制造業、發電企業的技術創新與研究,為風電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即便如此,所有的發展路徑還要統一到國家層面的完整規劃中。
施鵬飛認為,為風電發展制定統籌協調的完整規劃是“十二五”風電回歸理性的首要條件,包括開發建設布局、技術裝備、產業體系等各個方面,要重點做好風電規劃與電網規劃的協調。規劃還應具備對項目建設的調控能力,并明確到年度和區域布局。未納入規劃和年度開發方案的項目不能享受國家價格和財政補貼。
在制度保障方面,施鵬飛建議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考核制度,納入地方政府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大型能源生產和消費企業要承擔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社會責任,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建立責任考核與信息披露制度。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制定電網企業年度收購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量額度;規定大型發電企業投資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比例;提出各省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指標;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與交易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價格和稅收政策。
最大限度提高風電利用比例
易銘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風電發展加速,但與此同時,一些風電發展較快的地區風電并網的問題凸顯,部分風電場由于限制出力而棄風的現象頻頻發生。
近年來,國內組織了很多次國外風電考察團,學習國外風電發展的經驗。由于目的是學習國外經驗,大家更多關注的是丹麥風電發電量占本國電力消費總量的比重超過了20%,西班牙建立了可再生能源控制中心,美國2030年風電發電量占國內用電量的比重將達到20%等等。但很少有人關注國外風電場限電和棄風的問題。
國外有沒有棄風現象?2009年底,美國能源部下屬的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NREL)發布一份名為《風電棄風案例研究》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除中國外,目前世界風電累計裝機容量排前三位的風電大國(美國、德國、西班牙)以及風電占本國電能消費總量比例最高的國家(丹麥、西班牙、德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棄風。而且在美國、德國的一些地區,棄風是風電并網的前提,棄風相關條款納入并網協議或購電合同。